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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

发布于:2014-09-18    来源:杨浦都市工业园区

政策依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 〔2005〕60号)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5〕22号)
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科〔2013〕第25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5、《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6、《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细则要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
1、创新项目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发或中试阶段、尚未 形成有效销售的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50万-10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是指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申报条件(详见当年度申报须知、项目指南)
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 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提交材料(详见当年度申报须知、项目指南)
1、企业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完成企业注册和申请材料填写,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后用A4纸打印作为书面材料;
2、相关附件包括(详见申报须知、项目指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前2年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 月份的财会报表;
(3)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 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列入国 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的相关批准证明;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办理部门
受理部门:杨浦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5690561、65683613
联系地址:隆昌路690号底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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